服务代码/Service Code
CNEMS
产品优势/Product Advantage
1. 可全程在线查询全程详细包裹派送信息;
2. 清关优势大,享有海关、航空等优先处理权;
3. 中国EMS网上公布价格的4.7折起提供此项服务,价格实惠。
寄达区域/Delivery Range
全世界通邮,可到达全球210个目的地,及全球1900 多个城市。
渠道时效/Product Aging
上网时间2个工作日,送达时间3-8个工作日,不包括清关的时间。
(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邮政、海关处理的时间长短不一,有些国家的包裹投递时间可能会长一些。)
重量与体积限制/Product Restriction
1. 重量上限30公斤,澳大利亚为20公斤。
2. 物品最大尺寸:长度不超过1050毫米,长度和长度以外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2000毫米。
3. 物品最小尺寸:包装箱、盒至少有一个面的长度不小于215毫米,宽度不小于130毫米,该面应平整,瓦楞纸板表面不得出现露楞现象。
4. 圆卷形包装:最小尺寸为:长度300毫米,直径60毫);最大尺寸:直径的2倍和长度合计不超过1040毫米,长度不超过900毫米。
中国EMS公布价/Published price
附加费、关税/surcharge,tariffs
1.中国EMS速递没有偏远地区,但有些国家不通邮如:荷兰、智利、巴巴多斯、厄瓜多尔、危地马拉。
2.关税以具体清关时产生的为准,不同的国家及不同的产品,收取标准也不一样(一般是申报价值高的产生的关税比较高,如果申报的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太大,也会产生比较高的关税)
退件与理赔/Returns and claims
1. 中国EMS全球速递一般是发货次日可以上网,为对客户保证安全性和时效性,皇家收取货物及操作开单收取运费后,上网前快件丢件,皇家将按照申报价值+运费赔偿客户损失,最高不超过3倍运费。
2.中国EMS国际快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、短少、损毁和延误,皇家会协助客户向中国邮政申请赔偿。快件损坏或丢失,邮局将按申报价值赔偿,最高不超过400人民币。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3.属于下列情况的,中国邮政不承担赔偿责任:
1)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(保价邮件除外)。
2)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,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。
3)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,无拆动痕迹,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。
4)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。
5)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。
6)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、没收或销毁的。
发货流程/Delivery process
网上注册:1. 在公司网站注册新用户
2. 业务员会在24小时内联系您;
3. 预付款,保证账号里面有足够的余额可以发货;
4. 每天下午6点前付款,6点后付款次日录入物流系统。
网上下单:1. 在客户端录入地址信息和申报信息,打印地址标签贴在包裹上
2. 打印地址标签可以保证货物信息的准确性以及货物处理的及时性。
货物交接:1.上门取件
2. 网店收寄;
3. 寄送到公司各个网点;
4. 货物由操作中心统一处理,可能导致扣件的原因有:
a.账上余额不足;b.货物为违禁物品;c.货物包装不符合标准;
d.收件人信息或者申报信息不明确等。
售后服务:1. 您可以在客户端查询货物状态及追踪条码,对账等操作
2. 客服通过系统把问题处理结果通知到您。
包裹包装要求/Packing requirements
1. 交接清单必须注明“中国EMS”;
2. 收件人名址应详细准确,国家名要求中英文备注,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;不可只将邮政信箱号码作为收件人地址;邮政部门对因邮件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;
3. 邮件应使用符合邮政规定的封装材料,按照内装物品性质妥为封装,以确保邮件安全;
4. 为保证物品类邮件顺利通关,请用英文或法文详细、如实填写内件品名、件数、申报价值及原产地等项目;
5. 每件货箱外包装上最多只能出现两个和运单相对应的条形码,如出现其它的与运单不对应的条形码,将产生扣货、换包、延迟上网时间等情况。
禁限寄物品/prohibited articles
1. 危险品:由于货物本向的物理,化学性质所决定,在运输过程中会对运输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物品。如酸性物质、生化制品,毒性物质,麻醉品,化肥,汽油类,液体类,油漆,放射生物质等。
2. 运输风险大的物品:货物本身的物理、化学性质对运输人身安全不造成任何威胁,但由于快递运输的方式会造成货物本身的危险,如丢失、损坏、而给委托人或承运人造成重大损失物品,如空白发票、现金、贵重物品、珠宝、邮票、股票证券等。
3. 国家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:色情物品,武器等。
4. 仿牌、侵权产品。